其次,购买前应检查包装盒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进口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及经销商代理商名称、地址。如上述标识不齐全,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
第三,了解自己的皮肤特点。根据各人不同的肤质,分别选用干性、中性、油性的产品,并按季节的不同选择适合自己使用的产品。另外,根据各人的喜好选择不同香型的产品。冬季使用的膏体应细腻有光泽,手感滑爽,能搽涂开,膏体不粗糙,无粗粒或分离、干缩现象;色泽均匀,无发灰、发黑、霉变现象;膏体香气应纯正、幽雅,无不良异味或油脂味。
第四,谨防化妆品引发皮肤过敏。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前,应先阅读包装上的使用说明,特别是使用新品牌产品时,最好先在手臂内侧或耳朵根部涂少量产品,过24小时后没有出现红肿、发痒等过敏现象,方可使用该产品。一旦出现红肿、发痒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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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邓婉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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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识执法执行已满一周年的时间,然而大多数人对于化妆品全成分标识仍然表示不知情或者不了解,为此卫生部化妆品标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空军总医院皮肤科的刘玮教授为“化妆品全成分标识”做了权威解读。